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4-2025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学院实际,现将禁漫天堂
“长江大学奖学金”评定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定对象及奖学金发放标准:
(一)对象:大学二年级及以上,在籍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;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学习成绩优秀,且参评学年没有不及格必修课程。
(二)发放标准:每生3000元。
(三)参评学年:2024-2025学年。
二、奖励资助范围及基本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在评奖时间范围内未受到纪律处分;
3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关爱同学,群众基础好,集体荣誉感强;
4.学习态度端正,完成规定学业任务,在科研、学业等方面达到相应要求;
5.身心健康,积极参加文体活动,达到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合格要求(符合免测条件的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视同达到合格要求);
6.履行学生义务,集体荣誉感强,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和社会服务。
(二)奖助学金兼得情况
已经获得2024-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的学生,不能参加本次长江大学奖学金的评定;获得本年度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长江大学奖学金。
(三)以下类别学生不能参评:
1.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(经补考仍不及格)者;
2.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校纪校规处分者;
3.无故拖欠学费、住宿费者;
4.弄虚作假、学术不端者;
5.休学、保留学籍期间者,或复学不满一学年者。
三、评审流程
(一)学生自愿申请
学生自行填写附件2《长江大学2024-2025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表》。11月14日17:00前,将附件2和奖励分证明材料交至14教西209室。
(二)学院组织答辩评审
学院对提交申请的学生材料进行整理、复核,确定答辩名单,11月16日下午进行答辩初评。
(三)结果公示
初评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,无异议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报送至学校资助中心。
四、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分计算办法
(一)总评成绩
总评成绩=学业综合成绩*70%+面试成绩(满分100分)*30%。
(二)学业综合成绩计算方法
学业综合成绩=2024-2025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+奖励分(加分细则见附件1)。2024-2025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,相关课程应为首次成绩,重修(考)、补考成绩不计入。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=∑(某门必修课程成绩×该门课程学分)/∑(必修课程学分)。
(三)面试成绩考核内容(2024-2025学年)
学生工作、服务他人、社会实践、其他方面。
五、指标分配
大四:每个专业1个,共6个(产业班单列)
大三:每个专业1个,共6个(产业班单列)
大二:每个专业1个,共8个(优师班、产业班单列)
六、附则
(一)在学生奖励评审全过程中,如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、违规违纪等情况,一经查实,撤销奖励,追回证书及已发放的奖金,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,相关情况记入档案。
(二)本办法由禁漫天堂
学工办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将依据相关奖励项目的专项评选细则或办法予以补充。
附件:1.长江大学奖学金奖励分认定标准及计算办法
2.长江大学2024-2025学年长江大学奖学金评审表
禁漫天堂
2025年11月10日